检察官之子强奸幼女被判8年,家属坚称无罪
2026-01-181月14日,刘某赟涉嫌强奸两名未成年人案再审宣判。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后认为,刘某赟强奸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维持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再审宣判后,刘某赟的母亲杨双菊仍坚称儿子无罪,她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难以接受这一结果,将继续向湖南省高院申诉。 刘某赟是湖南永州市蓝山县某镇卫生院医生,他的父亲刘志军曾任蓝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在该案中以近亲属身份为儿子辩护,引发持续关注。 永州市中院经再审查明,刘某赟通过网络结识两名女孩并暧昧聊天,于2022年8月至2023年6月,与
湖南永州医生被控强奸两幼女案再审宣判
2026-01-18据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原审被告人刘胄赟强奸一案,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再审。2025年12月19日,本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和审判委员会讨论,于2026年1月14日公开宣判,判决撤销本院原二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维持原一审对被告人刘胄赟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本院再审认为,原审被告人刘胄赟强奸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刘胄赟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二人,对其中一人奸淫多次,应以强奸罪从重处罚。原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刘胄赟有期徒刑八年适当,原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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