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三部门最新公告
2026-01-17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公告》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全文如下: 一、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
个人换购住房退税政策延续实施至明年年底,换房最高可退全部个人所得税
2026-01-17房地产又迎来利好政策。 1月1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文件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据悉,现住房转让金
三部门:延续居民换购住房退税优惠!
2026-01-17居民换房退个税政策续期至2027年底! 1月1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税予以退税优惠。 居民换房退个税政策自2022年9月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经过2023年三部门发文续期后,持续实施至2025年底。本次三部门再次发布续期公告,将政策期限进一步延续至2027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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